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和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浦林成山(山东)轮胎有限公司电子加速器辐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、验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)公示如下:
一、建设单位:浦林成山(山东)轮胎有限公司
二、项目名称:浦林成山(山东)轮胎有限公司电子加速器辐射项目(一期)
三、建设地点:威海市荣成市青山西路99号浦林成山(山东)轮胎有限公司全钢半成品车间
四、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表、验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
五、公示时间: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2月17日(20个工作日)
六、联系人:孙壮
七、联系电话:15666303787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1-1 浦林成山(山东)轮胎有限公司电子加速器辐照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
1-3 电子加速器辐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